也門已經通過了一個統一的知識產權法1994年第19號法令。該法廢除了也門沿用的1976年45號法令的商標和商號和保護知識產權的1757-1927民法。根據司法部長的決定,從1995年11月份開始,設在亞丁的商標注冊處正式向設在薩那的工業貿易部所屬商標注冊處轉交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相關的所有申請、注冊及記錄。根據這一決定,薩那商標注冊處將接管所有申請。也門采用商標/服務尼斯分類第八版,對酒精飲品相關的商標不予以注冊,每份申請只能包含一個類別。根據99年10份頒布的規定,有些類別被分為幾個子類別。這一措施對商標的保護是沒有任何影響,但是對申請程序和官費起了相應的影響。
贈人玫瑰,手有余香
用戶名 | 金額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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